據白石村遺址考證,芝罘早在距今7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時期就有人類居住,生息繁衍。古為東夷族地。夏朝,東夷族建過國。商、西周、春秋時為萊國地。戰國屬齊。秦代屬齊郡。漢代為東萊郡。晉為東萊國。南北朝為東萊、長廣郡。隋為萊州。唐置登州、萊州。宋、元因之。明、清為登州府、萊州府。
1913年,廢府置道。至1925年,先後屬山東膠東道、山東東海道福山縣地。
1934年春,山東省政府建山東煙台特別行政區,直屬山東省政府管轄。至此,煙台始脫離福山縣,獨立建置。
1938年2月,日偽改煙台特別行政區為煙台市,隸屬偽魯東道。
1940年7月改屬偽登州道。
1945年8月煙台解放後,劃屬膠東行政區。
1947年10月國民黨軍隊佔據煙台市。
1948年10月煙台第二次解放後,煙台市仍隸屬膠東行政區。
1950年建立文登、萊陽專區和煙台市。
1956年文登、萊陽專區合併為萊陽專區。
1958年萊陽專區、煙台市合併為煙台地區。
1983年11月,撤銷煙台地區,組建地級煙台市,原煙台市改為新建市的直轄市區--芝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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