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施行的《無公害農產品 管理辦法》規定,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品質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穫得認證證書並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
無公害農產品的產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產地環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的標準要求;
(二)區域範圍明確;
(三)具備一定的生產規模。
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管理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的標準要求;
(二)有相應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三)有完善的品質控制措施,並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檔案。
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應當樹立標示牌,標明範圍、產品品種、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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