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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收購資格許可證辦理程式
辦理機構: 糧食局
辦理地址: 西南河路230號
聯系電話: 6233983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申辦材料: 1、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印鑒的《山東省糧食收購資格申請表》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3、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僅限新設立企業)複印件
4、開戶銀行出具的自有資金證明
5、倉儲設施的產權證明或者有效租賃合同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品質技術監督部門出具的檢驗化驗儀器和計量工具合格的證明材料
7、《檢驗化驗保管人員基本情況表》
辦理程式:

1、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並反映真實情況。申請人需要咨詢有關事項的,向監督檢查科進行咨詢。

2、受理。承辦科室按職責分工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接到申請(補正材料)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審查。承辦科室按職責分工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如需要,承辦處室聯合對申請人的倉儲設施、檢驗化驗儀器和計量器具等進行實地核查。

4、決定。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糧食收購許可的決定。符合條件的,頒發《糧食收購許可證》,並定期公示;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5、登記。申請人持《糧食收購許可證》到煙台市工商局辦理設立或變更登記。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7號);

3、《山東省糧食收購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8號);

4、《山東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暫行辦法》(魯糧調字〔2004〕81號)。

表單下載: [表單下載在線幫助]
  山東省糧食收購資格申請表(39.5KB)
檢驗化驗保管人員基本情況表(30.5KB)
共找到“糧食收購”類服務資訊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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